作者: 裴晓兰来源: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陈颜(化名)就电影《达芬奇密码》在报上发表专题文章,次日却惊奇地发现北京某报刊登了一篇内容雷同的文章,署名却变为该报记者宗珊。认为对方抄袭,陈颜向宗珊和该报索赔3000元,并要求在报纸上书面道歉。 昨天,该案在二中院开庭审理。
陈颜说,自己独立创作了文章《〈达芬奇密码〉上映之地图———卢浮血案惊动欧陆英伦》,并于5月19日首次发表于《京华时报》。次日,北京某报的记者宗珊在该报刊登文章《达芬奇密码———名词解释》。陈颜对比两篇文章发现,宗珊的文章除删节部分字句外,文章结构、内容全盘抄袭了她的文字,连原文中的笔误也照抄不误。陈颜认为,宗珊的行为侵害其署名权等权利,其报社也应承担责任。
昨天开庭时,宗珊没有到庭,其报社代理人辩称,宗珊不构成抄袭,她是根据电影制片方提供的宣传资料及书籍内容采写的文章,报社对记者稿件的来源没有审查权,因此不同意赔款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