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利用发包工程挣钱,南岸区某高校能源管理中心主任王大军因此翻船。昨日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检方指控其收受好处费及实物价值共计16万余元。
检方指控称,王大军负责该高校水电工程发包、验收和能源设备采购。
法庭上,王大军称自己收取好处费是事实,但时间太久,具体金额已经记不清了。对指控收的轿车和现金,王称,是他自己投资工程的合伙人送的,工程完工后三人散伙,自己应分得10.5万,车辆作价9.5万元抵给他。后另一合伙人给他补了1万元。这些钱不应认定为受贿。记者罗彬实习生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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