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图书馆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服务收费,并重新制定了省图书馆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据介绍,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取消我省6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同意省图书馆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服务收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重新制定(详见表格)。 该收费标准自2006年8月1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1年后重新审核收费标准。同时原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1〕365号文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废止。来源:新安晚报日期:8月16日编辑: 罗时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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