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15日电(记者吴俊)记者15日从佛山市检察院得到证实:佛山市检察院已对顾雏军案侦查终结,准备对顾雏军以涉嫌虚假出资罪、挪用资产罪等四项罪名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佛山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一共列举了“顾雏军涉嫌触犯刑法的罪名”共四项:虚假出资罪、虚假财务报表罪、挪用资产罪、职务侵占罪。
2005年7月29日,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顾雏军涉嫌编制虚假财务报表罪、虚假出资罪、挪用资产罪,被佛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佛山市检察院对顾雏军进行批捕。公安机关在延长侦查阶段,还发现顾雏军涉嫌职务侵占罪。今年春节前,佛山市公安局完成对顾雏军案的侦查,将此案移送到佛山市检察院。
佛山市检察院采纳了公安机关的意见,以上述四项罪名对顾雏军提起公诉。据了解,按照我国刑法,仅挪用资产罪最高就可获刑10年。
同时,当初作为科龙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也被业界质疑,此后,中国证监会先后就行政处罚科龙、德勤举行了听证会。今年7月,证监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员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与市场禁入决定,对顾雏军给予警告、30万元罚款,并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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