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敖晓波来源: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昨天在2006年第四期独立董事培训班上表示,证监会目前正在起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知情权有望彻底得到解决。
一直以来,独立董事始终难以摆脱“花瓶”的尴尬境地。对于这种现状,周勤业认为,目前大部分独立董事是大股东提名推荐的,这是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够的最大原因。今后可能会推出独立董事提名的大股东回避制度、独立董事的竞聘制度,让自律组织如上市公司协会来负责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管理,在独立董事的选举中采用差额选举和累积投票制。
关于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周勤业表示,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差异,在于一个参与决策,事中监督,一个不参与决策,是事后监督。独立董事对公司事务介入太深,可能无法独立,不介入又难以保障知情权。在拟制订的独立董事条例中,对于上市公司必须给予独立董事任职所需的知情权,为其提供必要的材料方面将会有所规定。今后独立董事也可能不一定是兼职,而是专职,一个很好的接合点是董事会下面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要求这些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并且半数以上成员是独立董事。这是独立董事参与决策,保障知情权的同时能够保持独立性的一个很好的接合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