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18时16分,大庆炼化公司炼油二厂二套ARGG生产装置瓦斯气液分离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昨日,大庆市炼化公司对外发布的通报称,爆炸是由生产装置内局部气体超压引起的。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称,经过初步调查和监测,此次事故对环境没有产生污染。
昨日,记者在该公司对外发布的通报上看到,14日18时16分,大庆炼化公司炼油二厂二套ARGG生产装置瓦斯气液分离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20时11分,现场着火点全部被扑灭。经核实:死亡3人,受伤2人,死伤人员均为外部施工人员。
通报中称:炼化公司二套ARGG装置分馏塔在停工扫线过程中有超压迹象,压力从气压机入口放火炬线蹿到放火炬气液分离罐V10306,导致V10306及分馏塔顶油气分离罐D10201超压爆炸,低压放火炬线断裂着火。详细原因待上级部门调查核实后确认。
采访中,炼化公司有关负责人称,死亡的3人分别是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吊车司机李玉忠、大庆化建公司吊车司机王树才和黑龙江省安装三公司的王守库,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正在积极处理中。
另外,记者在该厂看到的由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写的报告中称,经大庆市环保局应急现场指挥部初步调查和监测结果显示,总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未超过国家标准,事故产生的消防污水通过管线进入该厂污水处理厂,经最先进的深度处理后作为锅炉用水回用,没有外排到环境中。(东北网-生活报)[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