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8月16日电(记者陈忠华)记者16日从山西省环保局获悉,针对多家燃煤电厂逾期未完成烟气脱硫治理任务、二氧化硫排放量居高不下的现状,山西省政府日前对这些电厂作出处罚,其中20台机组被责令关闭,129台机组受到处罚。
电厂单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的70台机组成处罚重点,其中未开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不承担供热任务的20台机组,被勒令在3个月之内关闭;不承担供热任务的另外32台机组被责令停产治理,到2007年3月底前仍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将被依法关闭;承担供热任务的18台机组,被依法予以罚款,并要求在2007年3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已建成脱硫设施但未安装烟气连续在线监测仪器的28台机组、脱硫设施已开工但未建成的46台机组和5台尚未开工建设机组,被依法处以罚款,并被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
山西省政府表示,延期治理的燃煤电厂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完成任务,将依法予以关闭。未按期完成关停任务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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