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中级法院获悉,关注报道的《一纸协议,将老母推进痛苦的深渊八旬老人怒让女儿搬出自己的家》案最终获得了调解。
此案中的原告离休干部徐秀兰老人曾与子女们有一纸《关于母亲徐秀兰晚年生活料理及财产继承的协议》,指定其长女一家与自己同住,并负责赡养自己,此住房归其所有。 但后来母女关系恶化,导致老人独自搬离,并状告长女,要求他们一家搬走。蜀山区法院根据协议承认其长女的居住权,驳回了老人的起诉请求,但要求其长女继续尽对其母的赡养义务。老人不服,上诉到市中级法院。中院裁定,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撤销原审,发回重审。此案在蜀山区法院重审之后,将房产判归母亲所有,判决后,其长女又不服,上诉至中院。
最终达成调解:终止徐秀兰与子女们当初立的那份协议;徐秀兰一次性支付长女5万元,长女搬离其家,该房归老人所有;同时老人的长女获得其弟的一套无偿让房。(明艳,晓莉)来源:合肥晚报日期:8月16日 编辑: 汪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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