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局副局长:已经上牌的车辆不受影响
本报讯记者郝婧羽、通讯员赵钊怡报道:昨天,上线“民声热线”的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王子葵表示,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广州在9月1日实行国Ⅲ标准的汽车废气排放标准,此后购买低于这个标准的车辆在广州将无法上牌,而之前已经上牌的车辆则不受影响。
王子葵透露,广东共有广州、深圳两个城市向国家申请实施国Ⅲ标准,目前广州的申请已经得到批准,深圳的申请估计今年内可以得到批复。
省环保总局总工程师李子森解释说,国Ⅰ、国Ⅱ、国Ⅲ标准与欧盟组织制定的欧Ⅰ、欧Ⅱ、欧Ⅲ相当,广东省本拟将整个珠三角的城市群以打包的形式,向国家环保总局申请实施国Ⅲ标准;但按规定,汽车的废气排放量必须占到城市主要空气污染源的40%才能申请国Ⅲ标准,目前广东只有广州和深圳具备这个条件。
广州市有关人士表示,广州市对实施新标准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早前广州市环保局已出台《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待广州市政府批准后,将在新标准实行后实施。与此同时,与新标准配套的《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也已完成,对在用车辆尤其是高排放车辆将进一步提高限制,并将逐步淘汰高排放车辆。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