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尽义通讯员沈劳宣)昨天,记者从全省劳教机关规范执法工作会议上获悉,全省劳教工作人民警察以逐级签订执法执纪保证书的形式,向全社会保证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当天会上,劳教局党委成员作出表率,率先签订了执法执纪保证书。 劳教局局长姜金兵还与各劳教所所长签订了执法执纪工作责任状。省司法厅厅长李福全就做好劳教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江苏的劳教工作领跑全国前列。
执法执纪保证书签订会上,省劳教局局长姜金兵要求各劳教所认真组织好执法执纪责任状和执法执纪保证书的签订工作,同时对所有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凡是违反责任状和保证书的人民警察,不管涉及到谁,都将严肃查处,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辞退或开除,绝不姑息手软。
据介绍,这次全省所有劳教民警执法执纪保证书的重点是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六条禁令”和省司法厅“八项承诺”,同时严格遵守省劳教局作出的“七个严禁”的要求。“七个严禁”的具体内容包括严禁违反规定对劳教人员使用警戒具、超期禁闭;严禁打骂、体罚、虐待或变相体罚、虐待劳教人员以及指使、纵容、默许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劳教人员;严禁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侵吞劳教人员个人所有的合法财物;严禁收受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礼金、有价证券、物品或吃请;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以及接受色情服务;严禁使用警车处理个人事务、酒后驾车或借驾乘警车之便耍特权以及着警服、开警车到营业性场所喝酒或娱乐;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滋事以及从事管教工作的民警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