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举报涉枪案件最高可奖10000元
通讯员 周美良 早报记者 张凌 责任编辑 王进
昨天,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了两个月来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的成果:收缴各类枪支1100余支、管制刀具2200余把,收缴废雷管11枚、过期船用信号弹2293枚、非法烟花爆竹1563箱,查获涉爆案件2起。 上海警方表示,将继续深化集中整治行动,并欢迎群众举报各类涉爆涉枪涉刀线索,群众举报涉爆案件最高可获奖励1万元。
据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俞国庆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危险物品单位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严防重大涉爆涉枪案件和事故。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级治安部门共张贴了10万张关于收缴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通告,在机场、码头、学校、外省市居住密集区等地方进行张贴,发动广大群众进行举报,形成了群众与各级部门互动的局面。
与此同时,上海警方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活动,参照公安部《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将对群众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进行奖励,其中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最高奖励将达1万元。市民举报可直接拨打公安部举报电话:010-58186722,本市举报电话:110。
据介绍,收缴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或者烟火药3000克,雷管30枚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收缴枪支1支、仿真枪10支或者管制刀具10把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涉刀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新闻附件: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入公共场所一律拘留
早报记者张凌
日前,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收缴管制刀具统一行动,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将一律依法拘留。
根据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将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风景旅游区、娱乐场所、校园周边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治安危险分子、有劣迹青少年等重点人群进行严密查控,集中收缴管制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