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新闻之名做广告的有偿新闻历来为受众所不齿。去年,由于布什政府被揭露利用假新闻作政策宣传,它开始成为热门政治话题。美国联邦电信委员会于15日表示,已向77家美国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发出通知,要求配合调查有偿新闻使用情况。
“免费的新闻”———电视台喜欢
据美联社报道,联邦电信委员会这一决定的起源,要追溯到民间团体“媒体与民主中心”于4月份发表的名为《有偿新闻:泛滥且无来源》的调查报告。
报告详细记录了有偿新闻在电视节目中的使用情况。它说,10个月内,至少77家美国电视台采用人为制作的有偿新闻,即“视频新闻发布”。但没有一家电视台告诉观众,这些并非真实新闻。“视频新闻发布”的实质是以新闻形式出现的宣传广告,通常由公关公司制作,目的是为了增强广告可信度。它包含一个或多个故事,其中“记者”由有偿演员扮演。
报告中提到的电视台包括隶属于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美国广播公司、辛克莱广播集团等机构的多家全美知名电视台。以前,公关公司只有在向电视台支付“劳务费”后,才能以正常新闻形式播放有偿新闻。
不过,“媒体与民主中心”高级研究员法塞塔表示,有偿新闻之所以在电视节目中泛滥,“经济因素是主要原因。由于电视台新闻来源不足,它们很乐于采用公关公司提供的免费新闻”。
此外,有偿新闻还作为背景资料出现在相关节目中。联邦电信委员会委员阿德尔斯坦接受美联社记者采访时指出,这导致“观众无法区分宣传广告与新闻”。
“按程序演戏”———公众受骗
“媒体与民主中心”的报告公布后,立即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联邦电信委员会14日发表声明说,已向77家电视台发出信件,要求它们在有偿新闻开始播放前注明来源,并明确告知观众它属于宣传广告。委员会还要求电视台配合调查,在60天内主动提供它们与有偿新闻制作者之间签订的协议,包括电视台是否曾收取“报酬”等。
“有偿新闻中的‘专家’声称自己是独立个体、不带偏见,但他们其实只是按照既定程序演戏的骗子。他们会误导公众,”阿德尔斯坦委员在声明中说,“公众有权知道有偿新闻的制作者是谁,以便判断它是否可信。”
2005年4月,委员会5名委员曾一致投票决定,“提醒”电视台在播放有偿新闻时注明来源。此外,委员会还决定,一旦被发现违反规定,电视台会面临最高每次3.25万美元罚金,且有可能被吊销经营执照。
“反企业计划”———传媒抱怨
在传媒工作人员福利看来,这次调查是联邦电信委员会制定的一个“反企业计划”。“调查不是什么例行公事。恰好相反,委员会似乎乐在其中,”福利说,“这不是不带感情的调查。委员会可能已经制定出一个与企业对着干的计划,阿德尔斯坦委员就是支持者之一。”
目前,委员会制定的政策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约束受严密保护的电视台新闻室,尤其是惩罚措施能否贯彻,尚有待观察。此前,委员会已通过立法禁止广播和音乐行业中存在的贿赂行为,改变了行业面貌。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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