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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联通延安分公司营业大厅依法查扣无线上网卡和手机等物品 本报记者 周杨 摄
本报延安讯(记者 周清 杨德合)延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联通延安分公司所使用的程控交换机未经计量检定即投入使用,该公司营业部销售的部分产品也无3C认证,执法人员对联通延安分公司正在使用的两部程控交换机下发“责令改正(更正)通知书”。
8月8日,延安市质监局与延安市无线电管理处联合对联通延安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联通延安分公司于2004年12月搬迁至百米大道后,安装了30万门G网程控交换机和20万门C网程控交换机,“一直用于计时、计费,但未经首次强制检定,其后两年也未经过计量部门依法检定。”执法人员当场向联通延安分公司下发通知书,要求该公司3日内出示检定证明并协助调查。
昨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联通延安分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营业厅销售的部分无线电产品无3C认证标志,放置在大厅供用户使用的电磁辐射智能监测仪也没有计量检定合格证。执法人员来到安装着程控交换机及计费设备的机房进行检查,同样发现这些设备没有计量检定合格标志。
执法人员对无3C认证物品进行异地封存处理,并向联通延安分公司下发“责令改正(更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9月1日前对相关设备和销售产品进行检定。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如果15日内仍不进行检定,我们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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