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发生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涉爆案件、事故,上海近日将开展集中收缴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凡非法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爆炸物品的,公安消防部门将予以收缴,并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惩处。昨天,上海所有73家涉爆单位全部出席了专项行动动员会,并将在本周签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保证书》。
上海没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涉爆单位所使用的爆炸物品全部从外省市购入,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以经营、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为主。按行业特点,涉爆单位共分8类:销售爆炸物品单位;专业性拆除爆破单位;专用爆炸物品仓库单位;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集装箱出口中转储存单位;船用信号弹使用单位;特种行业涉爆单位;航天系统涉爆单位。去年这些单位共使用炸药97663公斤、雷管266400套、导爆管509200米,累计完成68项拆除爆破工程;
但在爆炸物品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工作中,部分涉爆单位还存在一定问题。如一些涉爆销售单位不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制度、违法违规购销;使用单位乱存、乱放、私藏、转让爆炸物品,被关停的使用单位不及时处置剩余爆炸物品;运输单位不具备爆炸物品运输资质,不按照规定时间、指定路线运输爆炸物品;涉爆储存库房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等。
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部长陈家华表示,公安、消防等相关警种将协同作战,对涉爆单位及可能存放、藏匿爆炸物的地方,进行彻查,查堵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非法制贩、持有、私藏爆炸物犯罪活动是整治行动的重点。”上海市消防局局长陈飞强调,“公安机关将全力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炸物。消防部门将建立爆炸物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