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我省个人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细则出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居民在个人住房转让时,所得收益须按照相关规定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通知首次明确了一系列操作细则和税前扣除项目。 8月8日,省地方税务局出台了我省个人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结合我省目前转让住房交易情况,对个人住房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凡不能提供完整准确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的,一律暂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细则对于纳税人能提供完整准确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税率20%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市民的期待和观望中,省地税局个人住房转让个税征收细则出台了,市场情况又如何?
交易现场:没有了7月底的“火爆”场面
8月11日上午9时半,记者再次来到太原市房地大厦办证服务大厅。各交易窗口办手续的人并不是很多,显得略为清静。工作人员告诉我们:“7月底,大多市民希望搭上征税前的‘末班车’而赶来办理,特别是7月31日当天,办手续的人排成了长队,一天成交量200多户,相当于平时一个月的交易量。从8月1日起至今,多数是来咨询,办手续的人明显减少。”正在咨询的李女士说,听说省里规定是按房价的1%征税,今天我来看看。工作人员说他们还没接到文件,暂时还没有征收。我算了一下,如按房价的1%征收可能比按转让收入的20%少,过几天来办手续。从办证大厅出来,我们来到了太原市房地产中介市场。这里冷冷清清,工作人员似乎少了往日的忙碌。太原市天缘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月珍和我们聊了起来。“这段时间,我每天都在关注个税征收的信息,只有做到心中有底才好和客户说。”她说,“几天来,公司接到的咨询电话都快打‘爆’了,只签了一个客户。再等两个月,这个客户房子的‘房龄’就满5年了,那时再出售,就可以不缴5%的营业税。个税政策出台,她不想再等了,22.5万元将房子转让了。我省个税征收细则出台了,我吃了个定心丸。二手房需求者多是工薪阶层,但今年房价已达3000元/平方米,接近于新房价格,一部分人会转为租房或等待观望。我坚信经过一段冷清后,二手房市场还会复苏。”刘月珍的言语间透着信心。
业内人士:征收个税对市民影响不会太大
就征收个税对市民及二手房市场的影响,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袁纶华分析道:强征个税的意义在于,一是此项政策旨在有效遏止炒房者,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即控制房价上涨;二是有利于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短期二手房市场会受到影响,但从长远看,征收1%的个税,不会增加太多购房成本,对购房者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市场将趋于平稳。太原市我爱我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副总经理王宾告诉记者,目前太原市二手房市场供求失衡,房价上涨不可避免。个税的征收,从一定程度上会使房地产投资者收益打折扣,但1%的比例相对于5%的营业税来说,对房价的影响是有限的。太原市地税局税征二处李原生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征收1%的个税是参照了天津、杭州等地的执行标准,也符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市民来讲,按交易总价的1%缴纳个税少于按所得收益的20%就会选择前者,反之会选择后者。但个税是强征,与其它税种一并征收,太原市将遵照省里的文件精神执行。王珏傅一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