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8-17 7:09:19据《新快报》报道8月15日,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门口,一批嫌犯被押下囚车,送进法院。令人诧异的是,站都站不起来的他涉嫌的竟是抢劫罪。
胡善科只有19岁,因幼年患小儿麻痹症,以致双腿肌肉萎缩,不能站立,只能在地上爬。 记者看到,胡善科一路爬进法庭,爬上被告席。他爬行时身子前倾,以手代脚,动作非常熟练,速度不输于常人。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24日9时许,在广州火车站西雨廊处,胡善科一路爬着,拦住了旅客张某的去路。
据受害人张某称,胡善科首先让他蹲下来,然后索要钱财,并指了指附近的“老大”王忠强说:“他是我老大,如果你今天不给钱,就回不了家。”张某看见王忠强很凶狠地看着自己,心中害怕,被迫买了香烟“孝敬”了在地上趴着的胡善科。但胡善科并不满足,继续索要钱财,甚至让张某蹲下来,“啪啪”打了张某两耳光,张某被迫又给了胡善科50元。随后,胡善科将香烟交给王忠强。两人离开现场时,被民警人赃俱获。
被抓后,胡善科辩称自己只是在乞讨,他说:“我都这样了,哪里有能力抢劫呀?”王忠强则称,自己离得很远,也一直没有说话,根本没有参与抢劫。
法院认为,胡善科系“采用言语威胁及打事主的方式,使事主产生恐惧心理,从而索要到钱财”。正是他打的这两巴掌,让案件的性质由“强行乞讨”上升为“抢劫”。另外王忠强客观上与胡善科共同进行了抢劫,因此也构成抢劫罪。15日,法院分别判处胡善科、王忠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