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藏进拉杆箱内,其同伙伪装成下机旅客,将拉杆箱放进开往市区民航班车的行李厢内,在行车途中趁机偷盗旅客财物。日前,专门在民航班车行李厢内进行偷盗的犯罪团伙部分成员被判刑。
2005年11月9日11时30分,林某、赖某、马某等5人乘出租车来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王某在候机楼卫生间内将马某装入事先准备好的拉杆行李箱内,然后伪装成下机旅客,购买了由哈尔滨开往市区的民航班车票,并将装有马某的拉杆行李箱放进班车的行李厢内。 车开后,王某通过手机发短信,指挥马某从拉杆箱内钻出盗窃。马某在班车行李厢内盗得数码相机一部、现金3200元。当车开到康安路车站时,王某下车将装有马某的拉杆行李箱取走。
2005年11月11日22时左右,盗窃团伙中的王某等人再次来到机场,用同样的方法盗取数码相机一部、数码摄像机一部、现金4800元,并在康安路下车逃走。其后两天,林某等人再次行动,盗得笔记本电脑一部、数码相机一台及中华牌香烟7条。
被盗旅客纷纷报警,通过民航部门监控录像资料,警方迅速锁定几名犯罪嫌疑人。2005年11月14日21时许,林某、赖某等人再次伺机作案时,被民航黑龙江机场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日前,道里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林某、赖某、王某有期徒刑4年半、4年和2年。(东北网-新晚报)[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