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记者李少华通讯员孟广军摄影报道)备受深圳各界关注的罗湖区卫生局原局长连振辉涉嫌受贿一案,由深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后,昨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查实连振辉涉嫌大肆收受私人诊所和基建工程老板“感谢费”,受贿财物、现金折合人民币170余万元。
据悉,该案为今年深圳市开展打击医疗行业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以来提起公诉的第一个重大案件。
据介绍,在罗湖区卫生局,现年59岁的连振辉可以说是个“土皇帝”。他在接受调查时坦承,在罗湖区卫生局,他的资格最老,在地位上没有人可以和他相提并论,局里几乎没有人敢和他说个“不”字。
至今赃款尚未追回
在讯问中,连振辉承认自己收受了巨额贿赂。对于过年收取的那些红包,虽然行贿人多以给他的母亲或者小孩的名义送的,他表示明白那其实是贿赂款。
检方透露,尽管连振辉表示愿意全部退赃,并给家人写去数封信件,但是由于其家人并不配合,至今这些赃款尚未追回。
昨日审理中,连振辉认罪态度好,多次表示对受贿犯罪行为“十分后悔”。
他对检察官说:“当初收取贿赂时,我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天。贪那些东西,最后落得这样一个下场,现在我十分后悔。”
检方指控
在工程建设中为他人谋利是连振辉获取非法利益的重要手段。据检方指控,1995年至1997年,罗湖区卫生局泥岗村宿舍楼工程、罗湖区中医院扩建工程相继招标,行贿人罗某想参加投标,请求连振辉帮忙。连振辉利用职务之便,促成罗某承建该两项工程。罗某中标后,将15万元人民币送到连振辉家中。
1998年,连振辉推荐罗某承建罗湖区人民医院住院部工程、罗湖区中医院莲塘门诊部重建工程,分两次收取了罗某人民币14万元。
2002年,连振辉再次为罗某承建罗湖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和培训楼工程“打招呼”,收受罗某人民币15万元。
1996年至2005年,连振辉还于中秋、春节两节多次收受罗某的“红包”,共计人民币30万元。此外,连振辉还在罗湖区人民医院东门门诊部大楼工程、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工程中为承建人“打招呼”,分别收取了林某人民币10万元、詹某人民币20万元。
另外,连振辉还利用职务便利,在诊所转让、升格、迁址、解决医疗纠纷、更换营业执照、筹建社康中心、住院准入申请等医政管理工作中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取贿赂款人民币51万元、港币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