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彬高雅)记者昨日从市交管支队了解到,从8月20日起,我市交管部门将对全市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进行登记注册、挂牌。请广大车主在9月底前,就近到市公安局车管所及各交警大队办理手续。 10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对未按照规定挂牌的这两类车辆,依法进行罚款、扣车等处罚措施。
登记———便于管理
从8月20日起,凡本市居民和驻我市机关单位购买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须办理登记挂牌。其主要参数规定: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其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
市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的电动自行车约有20万辆,交管部门将对这些车登记挂牌,并进行微机联网管理。这不仅有利于交通环境顺畅,一旦车辆失窃,还有利于车主和公安机关进行查找。
挂牌———每车6元
经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各地公安机关在核发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时,按号牌每面5元、行驶证每个1元收取工本费,共收取6元。申请人必须按规定将号牌固定在车前明显处,不得挪用涂改号牌。
登记提示
居住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的车主可到市公安局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科及车管所东、西、南、北四个分所办理登记注册,其他各区县的车主到本人所在的区县交警大队办理登记注册。
登记时,请携带:车辆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申请人,还应同时提交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和各区县残联出具的有关证明。
在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时,车辆所有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登记,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
登记机关地址: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非机动车管理科(万年路23号,电话:82559409)。同时,另设有一部监督电话:85612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