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自制爆炸装置,获刑六年
本报讯(记者周玉 通讯员蔡舒曼 梁彬心)苦于无钱结婚,林某竟谎称受冤坐牢而采取爆炸手段向政府索要13万元。昨日,记者从盐田检察院获悉,林某因犯爆炸罪获刑6年。
去年7月15日,本报《午夜出动》栏目刊发《拆弹专家机器人午夜拆弹》,报道当年7月14日凌晨2时许,在深圳市盐田区政府信访办门口,有人放置疑似爆炸物,盐田警方紧急调动大批警员到场,疑似爆炸物被安全拆除。
据盐田检察院侦查获知,放置疑似爆炸物的疑犯系林某查,2005年春节后,他苦于无钱结婚,看到了佘祥林获国家赔偿的报道,竟产生了向政府勒索巨额钱财的想法。同年7月14日凌晨2时,他将自己制造的一个爆炸装置(内有闹钟、雷管、电池、硝胺炸药)放在盐田区人民政府信访办门口台阶处,并附了一封勒索信。在信中,林某谎称自己和佘祥林一样,被冤枉坐了几年牢,要求政府给予13万元的巨额赔偿,否则就将装置引爆。
去年11月17日,林某见警方没有找到自己,心中的贪念再次萌发,决定继续投放炸弹向政府施压。当日上午6时许,林某将其制造的另一爆炸物(内有黑火药、雷管、导火索、铁钉等)点燃后投入盐田区公安分局大门右侧围墙内,该爆炸物在围墙内的草地上爆炸。
之后,林某又猖狂地打匿名电话到盐田区公安分局,称炸弹系其投放,并以继续投放炸弹,要100人陪葬为威胁要求政府马上给予其所谓的“无罪坐牢”的赔偿。经过侦查,公安机关迅速地将林某抓获,并在其住处收缴了很多爆炸装置和材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