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掀起“清欠风暴”
政府项目年底实现零拖欠
法制网成都8月16日电记者张晓东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掀起“清欠风暴”。
《通知》指出,今年是国务院提出“三年清欠”完成时限的最后一年。《通知》要求,各地应带头清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拖欠问题,在今年底实现政府投资项目零拖欠;对拒不执行清欠政策,在本月底前仍未签订还款协议或不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的责任单位,将被列入失信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通知》要求,对政府投资超概算项目,由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采取资产变现、财政代扣等措施落实偿还资金;对于因结算时间过长造成的拖欠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本月底前办理完成结算审核,对地方资金不落实的项目,由地方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专项用于偿还工程款。《通知》规定,各级政府应对解决本地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负总责,要带头清欠,把清欠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通知》还指出,要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发生。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劳动用工制度,督促建筑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