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展开救灾物款跟踪审计
法制网长沙8月16日电记者赵文明为了将救灾款物真正用在解决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当中,湖南省审计厅、监察厅、财政厅和民政厅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认真开展救灾物款跟踪审计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救灾款物跟踪审计。
通知强调,救灾款物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下拨、筹集、捐赠用于安排灾民生活、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的专款专物。对救灾款物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实行有偿使用,不得向非灾区拨款,更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违反以上行为必须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通知指出,此次审计的救灾款物主要指中央安排的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地方政府预算安排的救灾专项经费及民政等部门调拨接收的专项救灾物资、募捐款物。审计对象为省本级和各市县民政和财政部门,延伸审计或调查各级赈灾募捐临时机构、慈善会、红十字会等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募捐活动,检查有关乡镇、村组,走访灾民。
审计范围为今年全省遭受的自然灾害,主要是7月湘东南地区山洪地质灾害发生以来,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机构筹集安排的救灾救济及灾后重建资金、赈灾募捐款物,核实救灾款物收支管理分配使用情况。
通知确定的审计内容和重点是:
各级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和机制健全有效和及时性;灾情、救灾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快速准确,信息充分共享,及时为救灾决策服务,有无核灾不实,瞒报虚报灾情和救灾不力问题;省财政、省直各部门、受灾地区各级财政是否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筹措资金支援灾区重建;救灾款物接收分配使用管理方面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救灾资金分配核拨是否科学规范,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层层滞留救灾资金,造成过度结余现象,是否充分发挥出救灾资金的时效;救灾款物的发放是否坚持公平公正、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是否存在平均分配、优亲厚友、营私舞弊行为;救灾捐赠管理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揭露和纠正募捐渠道混乱、空头捐赠、捐赠款物多头分配现象,预防和查处以募捐为名义的诈骗活动;接收救灾捐赠是否做到手续完备、专款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计量准确;救灾效果情况,灾民是否受到及时救助,补助款物是否到位。(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