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蔡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她在一家饭店请客吃饭,席间总共消费30多瓶啤酒,结账时蔡女士要求将空啤酒瓶交由自己处置或者冲抵部分饭钱,但饭店不答应,并说“从无先例”。蔡女士十分疑惑,喝完的空啤酒瓶到底归谁?
行业惯例——酒店家家都如此
据蔡女士介绍,日前,她请十多位亲朋在一饭店吃饭,开席前上3箱啤酒,最后实际消费32瓶,蔡女士掐指一算,按回收价0.3元/瓶计算,32瓶可以卖9.6元,于是结账的时候就提出要么将空瓶带走,要么折抵9元的菜金,收银员一口拒绝,说“从来没有先例”,蔡女士认为自己掏钱买的啤酒,当然有权处理喝完的空瓶,再说,饭店的啤酒高出市场价一截,顾客“挽回”一些支出并不过分。 可饭店认为她是“小题大做”,一位负责人称,顾客在酒店喝啤酒,按酒店行业不成文的规定,酒瓶应归酒店处置,“不只是我们一家,家家都是如此。”双方各说各的理,争执不下,最后在家人的劝说下,蔡女士只好悻悻而走。
利润——凭啥酒店说了算
随后,记者走访多家酒店、餐馆,对于空瓶的处置权问题,店家几乎众口一词:归酒店所有,而多数顾客却从未考虑。在濉溪路上的一家饭店,几乎所有顾客都是一结账就走人,并未在意留置在饭桌上的空啤酒瓶,即使有顾客在意,也是“心动没有行动”。顾客陈先生表示,按理说,空瓶应该是顾客所有的,但当着亲朋好友的面,也不好意思。在长丰路上的一家酒店,该店的经理刘先生介绍,合肥当地啤酒的空瓶有专人上门回收,一瓶0.3元,外地品牌的空瓶是经销商负责定期回收。该店每天至少可以消费5箱啤酒,一箱12瓶,按0.3元/瓶计算,一个月仅卖空瓶的钱就收入540元。“如果是一些生意好的酒店,空瓶费更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律师——啤酒瓶应归顾客
安徽嘉元律师事务所的韩晓浦律师认为,如果酒店没有事先表示酒水价格不包括酒瓶的话,那么消费者购买酒水,空瓶理应归顾客所有,酒瓶就等同于商品的外包装,顾客购买商品,不可能将包装拆下再还给商家。消费者可以享有对空瓶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酒店经营者无权加以干涉,不允许顾客自由处置空瓶,是对其合法权益的侵犯。不过,顾客结账后留置的空酒瓶,可以视为遗弃物,酒店方有权自行处理。至于空瓶能否折抵饭钱,韩晓浦律师表示,必须双方意思表达一致,如果消费者单方面提出,酒店一方可以拒绝。
安徽省餐饮协会的专家建议,从“顾客至上”的角度出发,酒店经营者应该允许顾客就地退瓶,数量多的,可以冲抵部分餐费。目前餐饮行业竞争激烈,谁真正替消费者考虑,谁就可能“棋胜一招”。(方春俊)来源:合肥晚报日期:8月17日编辑: 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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