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6日到10日,短短的五天之内,她跟随认识不到半个月的男友一起三次抢劫出租车。7月7日,当法院宣布何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时,这个年仅19岁的女孩紧闭双目,久久说不出一句话。
本报通讯员 刘莹今年1月12日,何春与新结识不久的男友王燕被同时送进了桂林市第一看守所。 当沉重的铁门砰地关上的一刹那,何春的脑袋有点发麻,脑袋发麻的同时她自己也也感觉很奇怪:跟王燕仅仅认识半个月,怎么就会落到这个地步呢?
更令她吃惊的是,这个比自己大不足三岁,十分投缘的人,竟然已有妻室,而且还有一个1岁多的儿子。而这些,在入看守所前何春一无所知。
网吧相遇 激情碰撞
2005年12月29日晚,在灵川县大圩镇一个网吧玩的何春心情有点糟糕,因为她刚跟男友吵翻了,投奔女友从荔浦来到灵川。
天已经黑了,在网吧玩了好一阵感觉有点困的何春到吧台买烟抽,当她迫不及待地叼上一支烟时,旁边有人对她说话了:“小小年纪就抽烟,像什么话,一副流氓相!”
何春一看,一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男青年正笑望着自己。何春见他人长得还蛮帅气,顿时便有了几分好感,也嘻笑着跟他斗嘴:“像个流氓怎么的?你以为你那样子跟阿飞有什么区别呀?……”
这天,何春跟王燕在网吧各自玩到11点多钟。离开网吧时,王燕到何的电脑前稍停片刻,便记住了何春的网名——“飞舞”。
过了两天,何春正在市区一网吧与人闲聊,一个叫“任我行”的人给她发来了一朵玫瑰:“美女,你好。”
“你是谁?”“飞舞”何春问。
“我吗,你猜猜。”
“我又不是神仙……你快说。”何春懒得费那脑子,她凡事都不喜欢动脑子。
“我是阿飞啊!”
“哪个阿飞?”
“大圩的那个……”
“啊,真的是你吗?”何春立即兴奋起来,在大圩时碰上的那个坏小子找自己来了。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能请你吃夜宵吗?”
“吃夜宵,好啊。”何春已经连着两天没进一颗米了,她经常这样好几天在网吧连着熬夜,饿了就吃点零食。这阵肚子正饿得慌。
当晚12点,“任我行”跟“飞舞”在瓦窑附近的一个夜市摊见了面,两人有了初步的了解。
“任我行”王燕是七星区朝阳乡挂子山人,出生于1983年4月;“飞舞”何春乃荔浦县双江镇永平村人,生于1986年2月。
分手的时候,两个年轻人眼里彼此都有了不舍。
三次抢劫接连发生
两人认识两天后,就到了2006年元旦。
何春想让王燕带她到风景区玩一下,但王却说他没空,他说他准备在这两天干一件大事情。
1月4日,王燕打电话给何春,说要请她吃大餐,庆祝胜利。何春高兴地去了。王燕跟几个朋友已经等在那儿。“这是我女朋友。”听到王燕这么向大家介绍,何春心里感到阵阵温暖。孤身一人在桂林市游荡,要吃没地方吃,要住没地方住,交上一个男朋友,就不愁没人照应了。何春这么想着,与王燕俨然一对恋人。
席间,王不断吹嘘他头天“搞”的这一“单”如何迅速,快捷。
“一天时间2000元,2000元啊。”王压低了声音,“没想到那女人这么容易被打败。哈哈哈……”他的开怀大笑引来一阵附和。
原来,1月4日这天,王燕与同村一名不满18周岁的少年以租车为名,持刀和自制木柄火枪合伙抢劫了一名姓肖的出租车司机。
“过瘾!真过瘾啊!”王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不断为自己喝彩。“这段时间老子运气好,还得再去搞他单把。”
听他这么说,何春忍不住也产生了一种冲动。“我也去!” 她撒娇似地靠上了王燕的肩头。“好,好,到时我带你去。”王拍拍何春。
当晚,王燕带何春住进了他在同心园租住的出租房。同床共枕间,两人密谋了下次抢劫出租车的方式方法。
1月6日中午,王按计划在瓦窑路一饭店开了一间房。15时许,何春以租车为名,从火车站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司机粟某搭着何春往瓦窑驶来。
饭店到了,何春装模作样在包中翻找了一下,对司机笑笑说:“不好意思,身上没钱了,你能不能跟我到房间拿一下。”司机怕“跑单”,只好随何来到房间。没曾想刚到门口,里面冲出了王燕。一对男女不容分说将司机拉进房间。早有准备的王燕持刀指着出租车司机,压低声音凶狠地命令道:“赶快打电话让家里人存2000元进‘何丽’的户头,否则就没有好果子吃!”
面对凶神恶煞的陌生人和他们手中明晃晃的刀,司机只好照办。王燕用事先割下的电线将司机捆绑好。
过了一阵,何春到银行查看,发现卡上已经存上了2000元钱,于是将钱取走。回到房间,王、何二人抢走司机身上的200多元钱及一部价值688元的康佳A66型手机,逃离现场。
事隔三天之后,她跟“男友”王燕又以同样手段一起干了两“单”大的。抢得现金6000多元,手机两部。
也许是应了“事不过三”那句古话,在最后一次行抢后的两天,何春落入了法网。
自王燕第一次抢劫后,桂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就盯上了他。侦察中,一大队民警发现了王燕曾在同心园出现的蛛丝马迹。无奈王燕狡兔三窟,除了这一个住处外,还有挂子山真正的家、老婆在永福县的临时住所。所以刑警虽然目标锁定,经过几天的蹲守,还是没能将其抓获。
11日下午,刑警得知犯罪嫌疑人从永福赶回桂林的可靠消息,早早就在迎宾路口收费站张开口袋,将作恶多端的抢劫犯罪嫌疑人王燕抓获。
当晚7时,同案犯何春在某歌舞厅被抓。
花季少女为何坠落深渊
当笔者采访她的时候,何春的判决结果才下来几天。得知王燕被判无期,而自己被判15年的时候,何春心情变得很乱。
“你为自己的行为后悔吗?”
也许是这个问题太简单又太复杂,何春在这个问题上保持了沉默。
“以后出来,你还敢不敢做这样的事呢?”
“不是不敢,而是不值得……”
何春沉默良久,断断续续地讲起一些她的童年生活。
小学四年级以前,何春的学习成绩还算可以。随着年龄增长,她慢慢变得贪玩了。记得老师让背26个英文字母,何春无论如何背不下来,恨铁不成钢的爸爸于是将她关在屋子外面,天黑了也不让进屋。何春央求爸爸开门,捡石头砸自家房顶,爸爸还是不让她回家。
成绩下降的何春产生了厌学情绪。
读到初中以后,丧失自信心的何春彻底放弃了读书的念头,自动辍学,连初中毕业证书都没拿到。
何春的“不听话”使父母头疼,两代人之间出现了难以逾越的鸿沟,2003年奶奶去世后,何春感到这个家再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就到外面混日子,过上了流浪女一样的生活。她曾经到过广州、深圳、桂林,年纪不大的她从没考虑过认真找份什么事做,成天就是上网,有时一上就是三五天,饿了就吃点零食,实在受不了就喝一盒牛奶。在混日子的时候,她沾上了不少恶习,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学会了抽烟。
当问她抢劫是不是因为缺钱花时,她回答:“我从来就没缺过钱,只要我缺钱了,打个电话就会有两三个朋友给我送钱来。”
何春说,16岁她就在荔浦县城交上了男朋友,从此住在男友家。年底的时候,她跟男友吵翻了,流浪到桂林,交上新男朋友的同时也交上了一段厄运。(文中犯罪嫌疑人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