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9时许,在官园商品批发市场做生意的夏先生发现摊位不翼而飞,店铺里上百件衣服也不知了去向。
夏先生去市场管理处询问后才知道,自己的摊位已经到期,店铺被市场的管理人员拆了。
“我一看什么都没了就傻了眼,还以为被贼偷了,赶紧报了110。 ”夏先生告诉记者,市场在前一天合同到期时通知他撤走,但他要求续租,市场不同意。
据夏先生介绍,他在官园经营服装生意已经8年了,从去年8月开始,他就要求与市场续签租赁合同。
“当时市场管理的人说,我的摊位可能会改为消防通道,一直没签。”夏先生说,可后来规划变更了,他再去交纳租金时,市场的人却说已经过了交租金的期限,并拒绝与他再续租。
“我还压着上万件货,摊位一撤,这损失太大了。”夏先生郁闷地说。
相关说法
撤走商户货物是无奈之举
官园商品批发市场商务部经理裴大勇告诉记者,开始的确要对夏先生的摊位进行改造,但后来取消了。
裴经理说:“夏先生来交租金的时候过了收租期,我帮他申请过好几次续租,可是上级领导都没有同意,我也没有办法。”
裴经理还表示,前一天通知夏先生撤租时是口头通知的,但是夏先生不同意,他们只好采取撤走商户货物的办法。裴经理称,夏先生的货物一件不少地保管在仓库,他可以随时取走,但是要交纳一定的仓库保管费用。
据裴经理介绍,夏先生的摊位有可能会进行装修后出租。“但那时的租金就会和现在不一样了。”裴经理说。
律师说法
市场方不应私自撤商户摊位
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的张坤律师表示,市场将商户的东西私自收走的行为侵犯了商户的财产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商户可以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