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现行的能源战略规划主要体现在《2005年国家能源政策法》中。2005年8月8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这一法律。这是美国10多年来通过的第一部能源法案,标志着美国能源战略调整进一步深化。
美国的新能源法最主要的内容,一是强调节能,二是增加能源供给,提高能源供应自主性,减少对国外能源的依赖。 新能源法提出,到2025年从中东进口石油要减少75%。
优惠政策助科研 “能源之星”促节能
新能源法提出,在未来10年内,美国政府将向全美能源企业提供146亿美元的减税额度,以鼓励石油、天然气、煤气和电力企业等采取节能和洁能措施。为提高能效和开发可再生能源,法案还决定将给予相关企业总额不超过50亿美元的补助。
按照新能源法的要求,到2012年,美国炼油厂将年产75亿加仑酒精用于燃料,这将使目前的使用比例提升1倍。在空调和冰箱等家用耗能电器的生产方面,节能标准将明显提高;对于洁能技术及新核能的研究开发,政府将提供贷款保证及其它方面的补贴,对于煤炭清洁利用方面的技术研发,政府将提供近20亿美元的援助资金。
新能源法还规定,在2015年前,降低联邦建筑能耗20%,为包括学校和医院在内的公共建筑提供资金,实施能源效率计划。2005—2007财政年度,每年向“低收入住房援助计划”拨款34亿美元。
另外,新能源法将进一步扩展“能源之星”计划,以政府和工业部门合作的方式促进节能产品的生产与开发。“能源之星”是美国环保局上世纪90年代推出的商品节能标识体系,符合节能标准的商品会贴上带有绿色五角星的标签,并进入美环保局的商品目录得到推广。这一计划开始于电脑和办公设备,比如大多数电脑显示器上都有“能源之星”的标识,表明它能适时休眠,节约电能。随着“能源之星”在办公设备领域的成功,美国环保局和能源部又把这一标识体系扩展到家用电器、照明、空调设备等方面,甚至包括新建住宅和商用房屋等,针对的是数以百万计的普通用户。新能源法还推出了一个13亿美元的个人节能消费优惠预算方案,鼓励人们使用零污染的太阳能等。而在私人使用太阳能设备方面,购买太阳能设施30%的费用可以用来抵税。
为更有效地利用日光,减少电灯照明以及家庭电器的使用,新能源法规定,从2007年起,美国将原有“夏令时”时间再增加4周,达7个月。
倡导研发新能源 效果如何待观察
对于新型可再生能源的研发,新的能源法规定:未来5年内政府将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超过30亿美元的资金,并重新批准可再生能源生产激励计划,为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能的开发提供资助;拨款1000万美元发展水电,增加现有水电站效率及发电量;修改有关水电的法律,使之不与现行环保法规相抵触;引导联邦政府使用可再生能源,到2013年可再生能源要占全部能源的7.5%以上;制定新的“可再生能源安全法案”,为住宅采用多样化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资金支持。
不过也有评论指出,由于财大气粗的西方石油垄断财团在美英等国的影响已经根深蒂固,这些国家研究太阳能和其它新能源势必阻力重重。目前,只有不受西方石油垄断财团控制的国家才有可能大力支持有利于环境的新燃料的开发,并把它们普及、推广到全世界。所以,尽管美国的新能源法对新型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开发作出了很多详细的规定,但具体实施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