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员配合上司狂捞钱 检举上司贪污获轻判
原广州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科员李冬曾配合上司狂捞钱 被判3年徒刑缓期5年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海法宣)
扫黄打非也能从中敛财!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获悉,原广州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科员李冬先和领导一起截留非法光盘当废品出卖中饱私囊,上司拿了200多万,自己得29万。 在东窗事发后又检举揭发了上司给自己立功,随后获得法院的减轻处理,以贪污罪获3年徒刑,缓期5年执行。
下属配合上司猛捞钱
法院查明;现年43岁的广州女子李冬从2002年至2004年任广州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科员。期间,恰逢其顶头上司—汤文君任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处长兼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汤到任后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收缴的非法出版物行动,成效显著,仅2003年广州就收缴了1000万张光盘,占了全国的“半壁江山”。
但随着光盘变成粉末,非法出版物包装纸等“边角料”的销售款该如何处理,当时专门负责管理废品收入的李冬向汤文君请示。
“先放起来,以后再处理”!自认有功汤文君作出这样的”指示“,并给李冬提供了银行账号,后者自然心领神会,先后将废品收入中的200多万元存入汤文君的户头上。汤文君也没亏待李冬,拿出29万来犒劳她。
举报领导获法院轻判
2004年底,听到“风声”的李冬向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不仅全部退出了赃款,还检举揭发了一起发财的上司汤文君。因贪污数额巨大,汤文君后来在2005年1月份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15年有期徒刑,而李冬则于今年4月4日被检察院起诉至海珠区法院。
法院在查实李冬有自首和退赃,并有检举立功的情节下,以贪污罪减轻判处李冬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