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明光市法院开庭审理了原明光市公安局治安科科长王学超涉嫌受贿、贪污、徇私枉法案,王学超对指控不持异议,法庭将择期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9月至2005年9月,被告人王学超在任明光市公安局治安科科长期间,利用对社会秩序治安管理、爆炸物品检查、审批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万元,并为他人牟取利益。
2003年6月和2004年9月,被告人王学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多报的手段,侵吞公款计人民币20632.23元。2004年,被告人王学超明知余家洋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而将该案作为治安案件调解结案,致使余家洋(2005年12月12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明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逃避刑事追究;明知张荣军等人开设赌场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将被抓人员放走,致使张荣军等人逃避刑事追究。(江泓、郜征)来源:安徽商报日期:8月18日编辑: 付刚
∷∷
- 执行案件借机索财物 亳州“败类”法官被查处 2005-06-30 09:41- “为人师者”频出败类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凸现2005-03-08 04:04- 日本人为民族败类立碑续:被砸毁墓暂不修复 2005-02-0305:10-日本人为民族败类立碑续:目击被砸墓现场(组图) 2005-02-03 05:10-为明代民族败类立碑事件后续:两教师夜砸王直墓2005-02-02 05:17
新闻中心 安徽新闻 IT地带 中安娱乐 社会法制 财经证券 中安科教 运动世界 军事天地 黄梅经典 中安伊人 读书吧黄山之旅网上博览 企业在线 全部网站介绍 广告刊例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Copycenter (C) 2000-2006AnhuiInternet news Center.All centers reserved中国安徽在线网站(中安在线)未经允许请勿复制或镜像皖ICP证 030106号 工商注册电子标识(京) 20190000003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