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综述
由一个人的死,引发某些重大社会制度变革的,这些年里大概只有一个孙志刚。眼下,或许还会产生两个——李志强和孙留根。前者在小贩暴力下殉职,后者是城管暴力的牺牲品。“一个摊贩的刀子,所刺中的决不是一个城管副队长,而是当前城市管理的软肋。 ”一个无辜老汉死亡前的责问,所追问的也不仅仅是个别城管队员的粗暴的执法行为,而是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由一个人的死,引发某些重大社会制度变革的,这些年里大概只有孙志刚。眼下,或许还会产生两个——李志强和孙留根。
前者是北京市海淀区城管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于8月11日遭遇无照商贩暴力抗法,被刀刺中,经抢救无效而殉职。
后者是河南省平顶山市一63岁的市民,在8月10日,因责问正清查小摊小贩的城管为何不文明执法,遭遇城管队员群殴、谩骂后,仆地而亡。
小贩暴力和城管暴力就这样以非常极端的方式,在不同的城市同时上演。李志强和孙留根,尽管,两者死后待遇不同——前者,凶手被当场抓获,有市委书记亲自过问,有隆重的追悼会,有申报为烈士的可能;后者,凶手尚未认定,没有城管部门的沟通,没有风光的葬礼。但他们的死因相近——均是小贩暴力与城管暴力冲撞之下的悲剧;他们死亡的社会价值相同——都唤起了社会对现行城市管理制度(确切地说是市容管理制度)的质疑。
于是,近年来各地小贩暴力抗法、城管暴力执法的案例,被一一翻出来晒太阳,社会舆论直指当下城市管理中的怪圈。《信息时报》一篇评论说:“一个摊贩的刀子,所刺中的决不是一个城管副队长,而是当前城市管理的软肋。”一个无辜老汉死亡前的责问,所追问的不仅是个别城管队员的粗暴执法行为,而是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什么是城市管理?往大里说,城市管理是“对城市中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进行整体管理”。往小里说,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的管理”。按照城市管理学教科书的理论阐述,城市管理的职能被概括为导引、规范、治理、经营和服务。
按照上述说法,笔者理解,城市管理的5项职能中,“导引”是城市管理中的第一要义。所谓导引,其原则就是使其“符合客观规律”。也就是说,任何对于城市中人和物的规范、治理、经营、服务的行为,都是建立在符合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上的。
在我们的城市里,小摊小贩,算得上是符合城市发展规律的客观存在罢。这些在岭南方言中被称为“走鬼”的群体,不仅出现在城市化尚在初级阶段的中国,也出现在西方许多知名的国际大都市——纽约曼哈顿街头也有卖热狗的小贩,像极了我们的卖烤山芋、煎饼果子的摊儿。这些人有的来自他乡贫穷的乡村,有的则是本地疾速城市化过程中被边缘化的居民。
因为不可回避,城市管理中任何规范、治理、经营、服务行为措施,都必须考虑到这一群体的客观存在。更何况,这些群体中相当一部分本身就是城市化产物——随着城市扩张,土地被兼并开发,失去土地的乡民像无根的浮萍,游走在城市里。城市街头的小本营生,是他们惟一的生路。
如何让小摊小贩们与城市和谐共生,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大多数城市对小摊小贩的管理简单粗暴——有证的,管起来;无证的,赶出去。倘若这简单粗暴的“管”与“赶”的过程,再暧昧地掺和着部门私利,冲突便在所难免。
“小贩暴力VS城管暴力”的怪圈背后,最该关注的还不是城市管理者具体的管理技巧,而是他们对城市的认识及自我在城市的定位。在一些人看来,城市是少数人的城市,城市功能设置必须服从于城市外在形象的设计。如此,在许多城市的规划设计中,小商小贩被忽略不计,即使有,也往往被塞进城市的皱褶里,管起来、藏起来,生怕他们破坏了“国际大都市”的美好形象。于是就有了这样的怪现状:为了GDP增长,不妨对污染项目网开一面;却为了所谓的城市景观,对小摊小贩们的区区管理费斤斤计较;如此,才导致一些政府的斜视,只见小贩暴力抗法却不见城管暴力执法……
我们不愿意看到一个城管因公殉职,也不愿看到一个无辜市民的冤死。要走出“小贩暴力VS城管暴力”的怪圈,城市管理者还需自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