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晨报》报道 我省将给锁王套上“紧箍咒”。
今年我省将出台《辽宁省锁具修理业规定》。昨起,《规定》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规定》要求,今后我省“锁王”开锁前,必须通知“110”报警服务台登记备案。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规定》将有明确罚则。《规定》有望成为国内首个有关修开锁业的省级法规。
我省将严守锁王“入口关”,按照即将出台的《规定》,当“锁王”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获得公安机关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颁发的《锁具修理技术培训合格证》;3年内无故意犯罪记录。
按照《规定》,“锁王”上门开锁时,必须要统一佩戴“锁具修理服务卡”;填写由服务市民签字、公安机关统一印制的《锁具修理登记三联单》。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在楼道、户外及公共场所张贴锁具修理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为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备案的人员做修锁广告宣传,寻呼台、查询台不得为其提供寻呼、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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