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中午,一辆车牌号为川APN846的雷诺轿车在肖家河沿街与街边一辆环卫三轮车发生轻微擦挂,雷诺车司机走下车后暴打环卫工,与围观群众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并用菜刀砍伤两名劝架者(见本报昨日报道)。由于发生争执过程中肇事司机自称是“警察”,使这起意外事件显得扑朔迷离。 昨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警方将在最近公布事情真相。
被打环卫工:当时很恐怖
昨日上午,高新区绿美佳环卫公司领导看望了受伤员工伍松林,公司为伍松林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昨日下午6时许,记者在武侯区人民医院外科病房看到了伍松林,回忆起头天发生的一幕,他说“现在想起来都感到恐怖”。“我当时并不知道挂上他的车,但他下车后就将我的领口封住。”伍松林告诉记者,对方当时还称“把你弄死,(拿钱)把你命买了就是”。对于后面发生的群众怒砸车子的事情,伍说他并不知道,因为他当时已被肇事司机踢中头部昏过去了。
肇事者家属看望环卫工
昨日下午5时左右,肇事司机的家属买了水果到医院探望伍松林,并表示“医疗费用先由你们公司垫着,随后我们再想法解决”。
据介绍,由于肇事司机在冲突中受了伤,等伤情稳定后,警方将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律师:肇事司机应治安拘留
对于肇事司机的行为,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冯明超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该司机应该对受害人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还应对侵犯他人人身权的行为进行赔礼道歉,同时,由于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受到5—10天的治安拘留,以及200—500元的罚款。
冯明超说,肇事司机当时自称是“警察”,如果查实没有伪造警官证件、警服等其他违法行为,仅仅自称是属于不处罚范畴。 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