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轰动西南地区的“黑蚂蚁”合同诈骗案近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贵州亦驹生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亦驹公司”)法定代表人白雪琳等6名被告人因犯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贵州亦驹公司”系由卢某(另案处理)2002年7月在贵阳市虚假出资成立。该公司先后在成都、重庆、佛山等地分设了6个分公司及“拟黑多刺蚁”(俗称“黑蚂蚁”)养殖基地。被告人罗湘音、白雪琳等先后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公司成立后,在无任何养殖“拟黑多刺蚁”技术的情况下,却通过遍布四川、重庆、广东的分公司以采取发放社会问卷、赠送纪念品、组织参观蚂蚁养殖基地、吃免费蚂蚁餐、搞“一日风情游”、开联谊会、举办健康讲座等方式,通过媒体和知名人物对社会公众大肆进行虚假宣传。谎称该公司是“香港亦龙生物集团”(事实上并不存在)在大陆的核心子公司,实力雄厚,具备成熟的“拟黑多刺蚁”人工养殖技术。并以高回报率为诱饵,采取由客户出资购买蚁种、公司代为养殖,并承诺向客户兑现高额返款的形式,诱骗客户与“贵州亦驹公司”签订《亦龙药蚁供应回收合同书》和《代养殖协议书》,骗取蚁种费及蚁种养殖费。
通过上述手段,“贵州亦驹公司”先后诈骗成都、重庆、三水、佛山等地客户724人,骗取金额共计人民币1800余万元。其中大部分资金被存入了罗湘音、白雪琳等人的私人账户。2003年底,因大量合同到期无法兑现,“贵州亦驹公司”及各分公司的人员全部逃匿。至案发时尚有1700余万元的客户资金未兑付。
“黑蚂蚁”诈骗团伙给很多家庭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鉴于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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