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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烟台维权报告③] 消费者窝心的事儿真不少2006烟台维权报告②有多少商家“栽”在消费者手中
2006烟台维权报告① 有委屈,我们不能默默忍受
“朋友关系淡化法律意识”的事儿
你是否也遇到过?
到朋友的饭店吃饭被免单,谁知却丢了包,你说这事儿堵不堵?这不,柴女士正让这样的堵心事烦着呢。
7月15日晚,柴女士请10名从青岛来的客人吃饭,去了朋友开的一家烧烤店。入座后,柴女士与一名客人分别把皮包放到了窗台上。吃饭时,饭店服务人员打开空调,并把窗户及窗帘拉上。正当大家吃得兴起,一名客人突然喊:“窗户好像在动!“大家走到窗口一看,窗户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拉开了,两个皮包不见了。
大家急出了一身汗,因为两个包内装有佳能数码相机、手机、信用卡、MP3及现金等物品,总价值8000多元。
丢了包,柴女士立即找到了开饭店的朋友。朋友找到服务员问:“你怎么不提醒客人看好自己的包,又发生这样的事了!”因为是朋友,柴女士也不好争论,双方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报了案。柴女士认为,饭店没有任何警示语,而且窗外防护栏特别宽,还有个大平台,窗户的插销也坏了……这些问题消费者事先并不知情,造成的经济损失当然应该由饭店赔偿。
12315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柴女士到朋友的饭店吃饭,最后没有结帐,更没有发票,这种情况只能视为双方没有发生任何交易,没有交易,饭店当然不可能侵犯消费者的权益,饭店不应负任何责任。
其实,这样“朋友关系淡化法律意识”的事儿还真不少,你遇到过吗?
最多可装41升油的夏利车
加油站竟然给“加”了47升
最近,的哥倪师傅遇到了一件怪事,只能装41升油的夏利车,竟然被一家加油站加进了47升油。
7月1日下午,倪师傅接了出租车,行驶到幸福工业园内一家工厂门口时车没油了。倪师傅拎着桶,步行来到就近的加油站先买了30元的90#汽油,返回后加进了油箱。随后,倪师傅开着车又来到刚才买汽油的加油站,给车加满了油,又花费了189.5元。
交了钱,倪师傅纳闷了:“我的车什么时间能装47升油了?”他感觉加油站的加油机有问题。当时,倪师傅就“夏利车最多可装多少升油”咨询了天航公司有关人员,工作人员称,理论上夏利车油箱最多可装38升油,但实际上存有一定的误差,但9升油的误差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多的那9升油加到哪儿去了呢?”倪师傅感到被加油站欺骗了,遂要求加油站赔偿损失。
协商时,双方决定当场把车里的油清空,再重新加一遍,通过检验证实该夏利车最多可一次性装41升油,显然加油站的加油机有问题。
按双倍赔付的规定,加油站赔给倪师傅100升油,此事才得到圆满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丢失新人的婚礼录像带
婚礼公司赔大了
倪师傅遇到的事儿怪,姚先生的遭遇就让他备感郁闷了。上个月儿子结婚,为了办得体面,他找了一家婚礼公司,没想到,好好的事让婚礼公司给弄得留下了遗憾,婚礼公司将新人的婚礼录像带弄丢了一盘,因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姚先生找到了烟台市消协。
姚先生的儿子儿媳都在外地工作,为了更好地为儿子操办这场婚礼,姚先生决定找一家婚礼服务公司来帮助操办。通过筛选,他找到了市区某婚礼公司,签好合同后,姚先生把婚礼服务费用2450元一次性付给了婚礼公司。
婚礼结束20多天后,姚先生却接到了婚礼公司的电话,被告知婚礼录像带丢失了一盘,且还是婚礼仪式现场带。一听到这个消息,姚先生非常气愤:婚礼仪式现场带是整个婚礼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丢失,对新人是一个非常大的遗憾,且姚先生事前已把所有服务费用都付清了,是婚礼公司的过错导致姚先生的家人蒙受了损失,姚先生要求婚礼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赔偿。
在消协的协调下,婚礼公司承认自己有过错,且主动要求给予姚先生3000元的补偿,同时,该公司将姚先生儿子婚礼时所照相片免费洗一套,并承诺姚先生的儿子从外地回来时可以再免费为这对新人服务一次。
你说说,收了2450,却赔进去3000,还得再忙乎一次,公司一个小小的失误,既给消费者带来遗憾,自己也赔大了。
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无警示标识,饭店门被撞碎
到底谁侵谁的权?
某些时候,消费者被商家一“咋呼”,也弄不清是自己侵了权还是对方侵了权,这不,马先生的维权过程着实给了消费者一些启示。
8月15日晚10时许,在某饭店吃饭的马先生和同事结帐后离开,因饭店灯光较暗,马先生没注意,一头撞在了无任何警示标志的玻璃门上。顿时,马先生感到头脑发懵,随之也听到了饭店玻璃门的破碎声。
马先生连忙摸了摸,头上鼓起了一个大包,疼痛难忍。此时,饭店老板闻声出来,要马先生赔偿玻璃破碎的损失400元钱,否则不让离开。因急着去医院看病,无奈之下,马先生留下了400元。
就诊后,马先生越想越冤枉,本来是去消费,结果自己受了伤,还莫名其妙地赔了钱,他投诉到工商部门。在了解情况后,工商工作人员找到饭店老板,并向其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得知自己的做法不合法、不合理后,饭店老板诚恳地向马先生赔礼道歉,并退还了马先生400元钱,还赔偿了医药费82元,并表示,今后将在玻璃门上贴上警示标志,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商家失约
额外赔了电磁炉和花生油
自己买的货,商家拖了好多天才给送来,一般人肯定就这么认了,但是,栖霞市亭口镇解家口村的张女士却相当“较真”,并为自己“赚”回了一台电磁炉、两桶花生油和一套餐具。
张女士7月2日在市区某家电商场买了一台海尔冰箱,当时,双方约好9日上午把货送至张女士家,但最终商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送货,她一气之下找到了烟台市消协。
张女士称,当时,她在该商场看中一款冰箱,商家称“现在”正好有货,张女士对这款冰箱也很满意,就当场买了下来,并与商家协商好一周后送货上门。9日,商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送货上门,张女士的家人电话咨询了四五次,商家一直未做出明确答复。
10日上午,张女士又电话咨询了商家,被告知12日送货,商家称“现在”库内无货,且近期销量较好,一直缺货,如果有货了,也要先送市里的顾客,再往乡镇送,具体是12日上午还是下午送货,他们让张女士再等通知。
结果,12日张女士还是没有等到商家的电话,便又打电话询问,商家又告之16号送货。
从预定的送货时间到现在,已经拖了十多天,冰箱连个影儿也没见着,烟台市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找到了该家电商场。经过协商,该家电商场认识到商场的过错,当天安排人给张女士送去了冰箱,同时做为补偿,又给张女士送去了一台海信电磁炉、两桶花生油和一套餐具。
商家不守信,消费者可一定要懂得维权。
消费中的烦心事儿,谁都遇到过,但你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了吗?如果你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了什么烦恼,如果你有什么内幕可以告诉我们,请联系我们,“今晨6点维权月报”帮你维权。维权热线:7059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