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问题全都滴水不漏
视频不是自己传上网的
车主翁某26岁,天蝎座,杭州人。他开着浙A8X909奔驰车来到交警支队,两个年长的朋友伴随。 面对交警,他显得很冷静,还主动问交警,可以给我倒杯水吗?
但是他的眼睛隔一段时间定睛在不同地方,小幅度变换姿势:一手托下巴一手下意识旋转手机。
他似乎不安,但是尽量不露痕迹。回答关键问题时,翁某显得因准备充分而滴水不漏。
问:为什么要拍下视频?
答:我是为了试一下新买的数码相机。当天我买了数码相机,新版的,有摄像功能,我想试一下,还有它说的防震效果。我有那天买的发票。
问:为什么要上传视频?
答:不是我传的,我对网络不熟悉的。这个相机里除了视频还有工地上的照片,我放在单位电脑上,大家的电脑是共享的,谁都可以打开,并且所有电脑可以随时上网。可能是谁看到好玩,或者恶作剧放上去的。我曾经查过,但没查到。
(飙车视频的介绍是第一人称,且炫宝宝的博客中也有同样的视频,公司的下属可以把董事长的视频、博客和个人照片上传网络?而且他还不知道是谁?)
问:视频原始资料还在不在?
答:不在了。
问:相机里呢?
答:也早就删了。这个又不是要派正式用场的,放几天就删了。
问:拍摄视频还有没有其他目的?
答:没有其他目的。
承认最高时速140公里
对快报的报道记忆清晰
问:你当天开车平均车速多少?
答:平均一般一百多一点,最快,超车的时候应该有130公里/小时。
问:视频不是说平均有180公里/小时吗?说最快有250公里/小时。
答:应该没那么快。视频会不会加速啊,剪接啊,我不懂视频,也不知道谁放上去的!
问:那天开了多长时间到杭州,出入高速时间还记得吗?
答:具体出入时间不记得了。一般我从台州开回来是两个半小时,那天稍微快一点,是两个小时多一点。报纸上登的是,全程227公里用了2小时零7分,这个不是我提供的,是报纸登的(他把报纸上登的细节都记得很清楚)。其实就是一开始上高速时(即视频开始时)快一点,后来都不快的。
问:最高时速多少?
答:140公里/小时。
问:具体在哪里?
答:这个要看视频了,应该是在超车的时候,但超车的时候我不会去看仪表盘的,具体多少不记得。
问:隧道里?
答:嗯,不太准确,外面也有过,应该不是隧道里,在外面。隧道里车多灯暗,没那么快的。
事后交警带翁某看视频,翁某根据视频显示内容说,在两个隧道之间的时候,是最快的,达到140公里/小时。
四项违法行为移交台州处理
未处理的罚单也一并处理掉
经过笔录确认,翁某承认根据视频显示,自己在7月4日甬台温高速行车时有四个违法行为:超速、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硬路肩行驶、同车道行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由于这些违法行为的发生地在台州,将由高速交警台州支队对翁某进行处罚。
同时,浙A8X909在高速公路还有四个违法行为未经处理,经过图片辨认,翁某承认有两项违法超速当时都是自己开的,另两项是司机开的,两人分别接受处理。翁某两项超速分别在甬台温高速和乍嘉苏高速,超速50%以内,共计罚款400元记6点。
目前,他的记分还没有超过12点,但是如果在台州接受处罚后,翁某今年的记分周期将超过12点,驾照可能被暂扣,并将接受学习。
根据翁某的驾照显示,他是2001年8月17日拿到驾照,到昨天刚好5年整。
对他也是教训
他毕竟还年轻
翁某来接受处理时还有两个年长的朋友陪同,其中一个是翁某父亲的朋友。这位朋友说,翁某父亲为人很好,对这件事也很生气,媒体的报道其实也是好事情,对他是个教训,相信他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但是孩子毕竟还小,请媒体对他宽容。”
翁某确实还小,如果网络上的视频介绍是他自己写的,从那种得意炫耀的口气来看,确实还是一副年少轻狂的样子。但是表露人前的翁某,话少且沉稳,签字的时候俨然就是一副董事长的样子,说话前都仔细考虑一番再开口。或许生活给他的角色太过沉重,但是在公路上飙车也绝不是好的放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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