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院委托鉴定结果是甲醛污染与牛皮癣无必然联系
江苏首例车内污染案车主撤诉
法制网北京8月17日讯 记者 陈煜儒 通讯员华建文江苏苏州的顾先生买了一辆爱丽舍轿车,开了半年后自己全身起了牛皮癣,他认为是车内甲醛超标所致,遂将汽车销售商告上法庭。 现经专业部门鉴定,甲醛与牛皮癣的病因无必然联系。无奈之下,顾先生于8月16日又到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法院撤回了起诉。
2004年6月初,顾先生购买了一辆爱丽舍轿车,他发现车内老有异样的气味,由于买车时是大热天,每天行车都开空调,很少开窗透透气,到了10月份,顾先生全身一直发痒。后来症状逐渐加重,今年1月份他被医院确诊为牛皮癣,医生认为这可能是因为装修后环境不达标所致。
2005年4月5日,顾先生委托苏州市苏环室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车内的甲醛、苯、TVOC含量进行检测。在汽车封闭一小时后,检测结果:“车内空气中游离甲醛浓度全部超过国家标准,不合格。”
有了检测报告,顾先生要求汽车销售商赔偿自己损失,并召回所购车辆。但销售商却认为,顾先生所做的检测不具有权威性,而且他也无法证明自己的病是因为游离甲醛超标所致。
2005年6月30日,为了证明是汽车室甲醛超标问题,顾先生再次委托检测,这次封闭的时间为“太阳照射3个小时”。检测结果车内游离甲醛浓度为0.268mg/立方米,而国家标准为0.08mg/立方米,超过了2倍之多。
2005年7月8日,顾先生将汽车销售商告上了法庭,要求汽车销售商退回购车款及相关费用138000元,支付医疗费1300元,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开庭后,法院专门派人到北京委托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对顾先生的病进行鉴定,三名主任法医师最终难以明确接触甲醛后,机体发生免疫功能异常改变从而诱发牛皮癣的发病机制,故本次鉴定无充分依据确定甲醛浓度升高与牛皮癣有因果关系。
拿到了这份鉴定报告,顾先生只能撤回起诉。(责任编辑 徐兰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