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跟踪监控民爆物品流向
云南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报道之一
编者按:
云南省有漫长而无天然屏障的陆上国境线,有战时遗留在边境的大量地雷炮弹,还有佩枪带刀的尚武民俗,边疆的省情,复杂的形势给全省的治爆缉枪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
云南省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16个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军工企业、民用爆炸物集中的省份之一,也是这次公安部治爆缉枪重点省份之一。近日,公安部派督导组来到云南,对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这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记者跟随督导组进行了采访,发回了来自一线的报道。
法制网记者 储皖中
云南省是矿业大省,又正值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时期,公路、铁路、机场等基本建设如火如荼,炸药、雷管、导火索等民用爆炸物品用量极大,每年仅炸药就达12万吨以上。
虽然如此,与山西、广东等省相比,云南省却很少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其根本原因是云南省公安、国防科工办等部门对民爆物资的管理常抓不懈,从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回收、库存等各个环节,实行全流程、全方位的监控管理,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对云南的有关经验,公安部督导组负责同志给予高度肯定,认为云南省在民爆物品的管理上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做出了可贵的探索。
从生产的源头抓起,这是牵住了民爆管理的“牛鼻子”。云南省目前只审批了两家具有安全、技术资质的炸药生产企业,云南省国防科工办与公安厅联合监管。公安机关每年不少于3次检查炸药生产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
而对雷管的生产则实行标识制度。在全国最大的雷管生产企业云南燃料一厂,记者了解到,这里生产的每个雷管都有身份标识,从它的“出生”到“死亡”,都有案可查。购买雷管必须要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准购证,运输必须有准运证方可放行。
对民爆物品的流向实行全程跟踪监控,是云南省民爆管理的“绝招”。云南省对爆炸物品的销售实行严格的专营制度,全省成立了一家民爆物品销售集团公司,各地州成立分公司,其经营资质主要由公安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准。爆炸物品的运输、使用,则有3种模式,一是昆明市采用的由保安公司一条龙服务方式,保安公司配备运输车辆,押运到使用现场,由其专门人员实施爆破,剩余的爆炸物运回专门的仓库保存;二是曲靖市采用的民爆公司、成立专业服务队,专车、专人运输使用;三是采用湖北等省实行的配送式服务方式,由专业人员押运,到现场监督爆破。
最早成立民爆服务站的曲靖市麒麟区珠街乡,是一个石料厂集中的地区。石料协会会长朱国权深有体会地说,过去,炸药、雷管随意放、随意丢、随意买,现在管理得很严,炸药、雷管不入户,用剩下的要入库,派出所与业主签订责任书,还经常搞安全法制培训。现在干我们这一行,安全感强了,周围老百姓心里踏实多了!
对发生丢失、爆炸等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实行“一棍子打死”,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这一招十分灵验。由于民爆物品企业生产成本较大,业主一般不敢冒关闭企业的风险,从而在安全生产上不敢马虎,在经营运输中小心谨慎。
“即便管理如此严格,也不能做到万无一失、高枕无忧。”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严尚智说,在民爆物品管理上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一旦放松警惕,就会酿成大祸!
近年来,云南关闭小煤窑、小矿山的力度很大,剩余的爆炸物很多,有少量就流失到了民间。还有,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扶贫的需要,帮助贫困山区修桥修路,就免费赠送炸药,使炸药流向脱离了公安机关的监控视野,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
据悉,目前云南省公安机关正酝酿在炸药管理上也采用生产标识的办法,使每斤炸药都有“身份证”,其流向都在监控之中。本网昆明8月17日电(责任编辑徐兰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