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委系统“五五”普法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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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8月17日讯记者陈丽平全国民委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这标志着全国民委系统“五五”普法正式启动。
会议认为,在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期间,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全国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核心的民族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广泛普及,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民族工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对做好全国民委系统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会议指出,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民族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传堂宣读了表彰决定,对在“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147个,先进个人94名进行了表彰。国家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牟本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山东、云南、甘肃的先进集体代表和来自内蒙古、湖南、陕西的先进个人代表在会上发言,介绍了他们在“四五”普法中的事迹、经验和体会。(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