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检察院把触角向基层延伸
每个镇配一名检务公开联络员
法制网北京8月17日讯 记者李松 见习记者范玲莉通讯员杨耀“我宣誓:认真履行检务公开联络员职责,加强与基层的沟通协调,严守职业道德,促进检务公开,扩大检察宣传……”17名检察官面对检徽,庄严宣誓。 据悉,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保障,正式启动检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并为全区每个镇、街道办事处配备一名检务公开联络员,这在全市检察机关尚属首例。
昌平区检察院检察长白金刚介绍,在机构设置上,检察机关不同于公安机关和法院,公安机关有派出所,法院有派出法庭,而检察机关的触角则相对较小,与老百姓的距离比较远,人们对检察机关也都比较陌生。为此,该院制定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联络员工作规定》,为每个镇、街道办事处配备一名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检察官作为检务公开联络员,建立与基层农村进行沟通联系的经常性制度。
白金刚告诉记者,根据该项规定,检务公开联络员任期两年,其职责是加强与基层镇、街道办事处的日常联系,了解基层一个时期工作重点;协助院领导负责定点联系基层镇、街道办事处落实有关的具体工作任务;根据所联系基层镇、街道办事处的实际,策划落实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负责受理、协调、解决所联系的基层镇、街道办事处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检察机关服务区域发展的建议和意见。联络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提交党组会研究作出统一的部署。此外,对于收到的基层镇、街道办事处的法律服务需求,自己能够解决的应及时解决,自己无法解决的,应向院领导报告协调解决。联络员每月至少一次与定点镇的相关负责人联系一次,方便其了解检察工作,并根据基层镇的需求加大职能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白金刚还表示,根据规定,对于表现突出的检务公开联络员,将在晋职、晋级中优先考虑,在公务员的年度考核中也可单独给予嘉奖以上奖励。(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