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彭勇)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因资不抵债121亿余元,南方证券破产还债。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证券公司破产案。
深圳市政府成立的南方证券清算组委托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出具的《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31日执行商定程序的资产负债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12月31日,南方证券的资产总额为106.31亿元,负债总额为228.08亿元,资不抵债金额为121.77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214.55%。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系于1992年9月成立的全民所有制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2002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南方证券增资扩股到34.58亿元人民币,并更名为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月2日,南方证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被行政接管。2005年4月29日,南方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根据南方证券行政接管领导小组的委托,深圳市政府于同日成立南方证券清算组,负责南方证券关闭后的清算工作。
今年7月7日,深圳市蓝波湾投资有限公司以南方证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南方证券破产还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立案受理并指定成立了监管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监管。7月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受理公告。8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发布公告,就申报债权具体事项做出进一步通知。由于南方证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并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符合法定破产条件。
据悉,公开开庭宣告后,法院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破产清算。相关债权人将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司法程序中获得公平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