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之任剑涛专栏
传媒日前广泛报道,广州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500名青年公务员庄严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正式誓词响当当的,“我宣誓,我是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力;恪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滥用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当人民的好公仆。 ”这类事情似乎时有耳闻。就像传媒罗列,山西256名新提拔的厅局级干部进行了廉政宣誓,江苏国税进行了廉政宣誓……宣誓真是何其多也!
有评论者善意地指出,这种宣誓作用可能微乎其微,但总还是“有比没有好”,起码对于有良心的官员还是有一定的震慑作用的。其实,面对国家公务人员的滥用权力、公权私用、贪污腐败,我们对于这些有点见惯不惊的宣誓,确实也只能做这种不咸不淡的善意理解了。问题只是,各地公务人员,从高级干部到刚刚入行的初级公务员,纷纷宣誓永不贪污,会不会真正具有这些良心震慑的作用呢?追问下去,都会成为疑问。
人是复杂的动物。他可以是道德人,高尚起来的时候谁都会感动。因为他高尚得不计较个人一切得失,毫不利己、专门为人。但他也可以是经济人,斤斤计较、患得患失,除了自己的得失,别人的得失不在关心的范围之内。同时,他还可以是政治人,对于权力如痴如醉、阴谋阳谋一齐上阵,将对手置于失败境地。不是说人只能是这些假设的人中间一个特定种类。无论怎么说,人都是社会人。他在实际的社会处境中,可表现为其中任意的假设形态。在生活中他究竟具体表现为啥样子,就要看他处在什么样的环境和条件中了。假设的道德人、经济人、政治人不是真实的人,但是为我们观察真实的人提供了工具。当利益摆在人们面前的时候,他的道德心可能发作,发挥限制他的利欲心的作用。但是一般说来,利欲心比道德心更真实、也更现实。当一个人在谋取权力的过程中,发誓要将公共权力公共使用的时候,他的道德心也许是真诚的,但是他有朝一日真的握有权柄的时候,政治权谋的严酷现实会将道德心蒙蔽。这就是一个人所共知的现代道德事实。
我们不否认,刚刚加入公务员队伍人员在发誓当官决不贪污的时候,刚刚上任的高级职位的官员在发誓决不公权私用的时候,道德上都是真诚的。因为,就在发誓的当下,他的良心是处于发动的状态,他自己和同事的真诚也具有相互传递的功用。发誓的现场,是一个道德功用发挥绝对引导作用的场所。这个时候,不论作为新加入公务员的你有什么样远大抱负,都还没有变现的当下性。所以,在对未来预期的时候,与职位、与权力相关的利益,还与发誓现场没有任何瓜葛;这个时候,不论作为新晋的高级官员的你有什么要施展的宏伟蓝图,也都还没有到动员资源的关头。因此,在没有与权力相关的利益发生关联的情况下,你也可以将自己尽情地安顿在自我信任的位置上。
问题在于,发誓完毕之后,真正进入了工作状态,你的位置与权力开始起作用,相关的利益关系开始围绕在你的身边,你的一个言行决定一个商业行动的成败、影响一个部门甚至一个地区的发展,而你可以在这么办的同时又可以那么办,似乎还不至于导致前途毁灭——利益与用权两相得益,此时你发誓的那种道德纯粹性就会经受利益诱惑的功利性考验了。并不是说公务员、领导都是在违法与犯罪的边缘谋求利益,以至于利益变成了他们丧失公心的唯一导因。有时候利益实在来得不经意,而且没有任何风险。好像还不违背你的道德誓言,你如何抉择?这个问题事实上一开始就摆在了公务员的面前,并不需要等到他当官了才成为一个问题。只不过一旦当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导致的社会危害就大了。
于是,与其倡导、相信并普及发誓倡廉,不如引进严密的制度程序。即使你想贪,也因为制度严密,想而不得。从而真正保证道德发誓成为行动现实。所谓发誓赌咒顶不住利益诱惑,道德宣称不如制度制约,申明的就是这个道理。
(作者系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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