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邵娟 实习生李晶通讯员梁炜报道:秋季开学在即,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发文,开学前要对学校食品卫生(包括饮用水)安全工作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并要求中小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得承包。
按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一是要严格食堂承包的准入制度,中小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得实行承包,对实行承包的食堂要实行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管理制度;二是严把原料采购关;三是要加强对各个生产环节的管理;四是要严格上岗培训和健康体检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五是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及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另外,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的管理。教育部门要保证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规模较小的学校应配备兼职保健教师或有专人负责学校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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