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实习生 沈彩萍 记者 殷骏)500多辆私家车,挤满小区地面;135个地下车位,却停者寥寥。开发商所坚持的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策略,让众多新建小区遭遇奇怪的“停车难”现象。
不久前,市民小赵入住位于奥体中心北侧的月安花园。 可刚搬进新居,他就遇到了令人挠头的小区停车难题。
小赵说,月安花园建成已近5年,绝大多数业主现已入住。目前,小区内共有私家车500多辆。这些私家车“见缝插针”,挤在小区内每一寸可用的地上空间。甚至连狭小的花坛之间,也被划成了车位。但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小区地下车库135个车位上,却少有车辆停泊。地下车库空空荡荡,与地上的车辆“密布”,形成强烈反差。
记者了解到,月安花园地下车库的135个车位中,只有20个车位归业主所有,早就被一租而光;其余的115个车位则属开发商。对这些车位,开发商的原则是“只售不租”。即业主想使用这些车位,只能从开发商手中购买。
而月安花园的地下车位价格,在10万元到12万元之间。业主认为价格过高,大多不愿购买地下车位。于是,这个小区就出现了“地上车满为患,地下车库空空荡荡”的怪事。
小赵曾与开发商交涉,想租车位。但对方的答复非常简单,“这么多人要停车,还怕车位卖不掉?我们才不急呢。”
记者发现,这种奇怪的“停车难”现象,并非这个小区独有。与其一街之隔的奥体新城清竹园,也同样遇到了这个问题。
清竹园建成仅两年,地下车位配置率并不低。1029户业主,车位配置达600多个。目前,该小区开发商准备拿出地下车库的15%,即77个交给业主使用。其余的地下车库,则以10万元左右的价格出售。但仅有极少数业主愿意购买车位。
那么,该小区其余的500多个地下车位,是否会出租给业主使用?开发商至今没有表态。一边是小区地面车满为患,一边却是空空荡荡的地下车库。这种奇怪的“停车难”现象,正在我市不少新建小区间蔓延。地下车库“只售不租”策略,让开发商遭受到来自公众的谴责。不少市民追问,在追求利润和社会责任感之间,开发商是否该寻求平衡?
记者采访获悉,我市去年出台的《商品房附属房屋转让等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相当于标准配件总量15%的室内机动车停车位以及全部露天机动车停车位为业主共用停车位,其余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销售的业主专用停车位。”这就意味着,开发商有权出售85%的室内停车位。
于是,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开发商纷纷抛出“只售不租”的策略。在制造小区“停车难”的同时,也造成了停车资源的大量闲置。
那么,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否妥当?一些法律界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部分开发商对地下车库的“只售不租”,已违反民法“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他们虽然拥有出租或出售地下车位的自主权,但他们坚持“只售不租”策略,客观上造成了小区停车困难。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众利益,属于“权利滥用”。
而我市一基层法院负责人则表示,我国去年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因此,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即道德责任。可开发商宁愿小区“停车难”,也不愿向业主出租地下车位,正是体现出他们在社会责任感上的严重缺失。
这位负责人建议,要从制度上来制约开发商的这种不道德行为。如对开发商长期闲置地下车库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对其征收闲置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