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6月24日,南京街头出现一幅“善待土地”巨幅广告宣传画。6月25日是第16个“全国土地日”,也是中国《土地管理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2006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中新社发 钟山摄
中新网8月17日电中国行将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香港《大公报》今天载文指出,二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环境面貌变化巨大,各地建设十分蓬勃,但都牵连归结到“土地”二字,在用地、圈地、征地、售地、护地等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甚至发生了一些因土地引起的纠纷。从宏观角度看,可列举与土地相关的八大问题。
第一,土地供需矛盾大。随着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城镇建设、交通道路、住房优化、休闲设施、退耕造林等,土地的需求量极大,人增地减的趋势年年持续。“十一五”期间,预计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求量须控制在一百八十万公顷,即二千七百万亩(市亩,下同),但同期整理土地后复垦补充的耕地面积为一百一十五万公顷(一千七百二十五万亩),意味着“十一五”期间耕地面积仍将因各种建设而减少约一千万亩,供需矛盾之大不难想象。
第二,耕地日减死守难。中国有十三亿人口,为解决基本的吃、穿问题,国家定下了耕地面积一亿二千万公顷(十八亿亩)的底线,其中基本农田应保持在不低于十五亿八千万亩的水平,建设用地更力求避免占用基本农田。中国的人均耕地只有世界平均水准的三分之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任何理由再占用耕地。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数字,现时全国耕地面积为十八亿三千一百万亩,离十八亿亩的“死线”仅三千多万亩,倘建设用地全部用耕地,且又无整理复耕,则“死线”外的余额不足一年半就消耗殆尽。“十一五”期间,耕地减少仍是难以改变的势头,希望此后十年即到二○二○年时,能剎住这一不良势头,从此耕地水平保持稳定,更希望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第三,工业园区吞良田。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各地纷纷开辟工业园区,它们选址大多数是在城镇的近郊,这从交通运输、人员流动及能源供应等方面考量是合理的,倘工厂设在山旮旯,不但成本增加,招工也不易。但工业园区在城镇附近,其吞占良田是必然之事,地方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也难以面面俱到、周全顾及。有些地方政府更刻意调整规划,藉以避过国务院的审批。发展经济建工业园不是坏事,但能不能不占良田?
第四,城建土地超规定。中国十三亿人口,近年又在“城镇化”,城市建设用地量大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城市人均用地超过世界著名都会纽约,那就不可理解了。二○○四年,全国村庄建设用地约二亿五千万亩,按同年农业人口计算,人均达二百一十八平方米,高出国家规定的最高值百分之四十五。国土资源部专家指出,城市建设人均用地远超合理水平,大量浪费土地资源,严重打击农民生计,恶化城乡失衡困局。
第五,农民失地年年增。根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透露,近十年来,被征地的农民多达四千万人,预料“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被征地农民约三百万人。毫无疑问,此事增加了国家在就业、职业介绍和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等方面的压力,更重要的是失地农民的生活被迫改变,生计大受影响。
第六,赔偿不足又拖欠。俗语说:“十赔九不足。”这句话用在被征地的农民身上堪称十分贴切。绝大部分的征地纠纷都是由赔偿不足及迟迟未能发完赔偿款项所引起,这与农民工拿不到工资是同一性质的事。据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指出,农民被征土地的收入差额每亩平均至少三万元,北京等地更高达几十万元。再者,部分赔偿款项又常遭拖欠。
第七,非法圈地难抑制。自《土地管理法》实施七年以来,全国共发现一百多万宗土地违法案件,涉及土地面积达五百多万亩。这当然大多数是地方官员干的“好事”了。究其原因,主要是地方政府集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职能于一身,相比之下,促进经济发展是非常明显的政绩,保护耕地肯定是等而下之,地方官员也就不能不“顾此失彼”了。
第八,协议出让不招标。本来,拍卖土地或招标出让是最为妥善的做法,也是最为公平的做法。但过往多年,许多地方的做法是协议出让土地,此举有两大劣点:其一,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权土地的出让价常常不是高价,无形中令国家蒙受重大损失。其二,协议出让成了某些地方官员贪腐的温床,官商勾结,以地谋财,包庇侵权,尽在于此。今年八月一日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正式实施,规定商品住宅、娱乐等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标买地。但愿从此可以堵塞官商私下“协议”的漏洞。
根据国土资源部八月十四日公布的《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这次调查以摸清土地资源家底为目标,为严把土地“闸门”、严格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将基本建立土地统一调查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全国土地数据,建立城乡一体化、四级(国家、省、市、县)联网互通的土地数据库。
距离上次全国土地调查已有二十二年,期间建设和用地的变化巨大。中国的土地使用改革,以及保护农地和农民利益,仍然是“任重道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