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福安乡的宋某因为在银行的自动取款机里取款,因操作超时,银行卡被自动取款机吞掉,于是他就用砖头将自动取款机砸坏。宋某在取款机前的一举一动都被取款机的监控器记录下来。近日,榆树市法院依法判处宋某有期徒刑3年。
4月19日22时许,榆树市福安乡的宋某喝完酒以后,准备和自己的朋友出去玩玩。由于手头没有钱,他就想起自己的银行卡里还有150元钱,于是他就和朋友马某骑着摩托车,来到位于榆树大街的榆树市某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取款。由于忘记了银行卡的密码,宋某就打电话联系朋友询问银行卡的密码。此时已经有些醉意的他摔倒了,并且把身后的摩托车碰倒,朋友马某将他扶起来,这时宋某又向前面摔去。起来之后,因操作超时,银行卡被取款机吞掉,宋某一气之下,从地上拿起砖头向取款机猛砸,取款机当即被砸坏。之后,宋某和朋友马某骑着摩托车消失在夜幕中。4月20日上午,银行的工作人员发现取款机被人砸坏,并且不能使用,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同时银行的工作人员调取了银行的监控设施,并且掌握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根据嫌疑人在银行被吞掉的银行卡,民警和银行的工作人员掌握了嫌疑人的资料。
4月21日上午,一名男子来到了银行办理银行卡挂失手续。银行的工作人员发现办理挂失的银行卡就是19日被银行自动取款机吞掉的卡,工作人员立即稳住了该男子,并且向银行的主管领导汇报。银行的主管领导立即报警,民警赶到银行将该男子控制住。
据该男子交代,自己是给别人办理挂失手续的,同时交代了让自己来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的宋某的身份和住址。民警根据该男子提供的情况,在榆树市供电大厦附近将正在给别人家干活的宋某抓获。宋某对自己砸坏自动取款机的事实供认不讳。4月26日,宋某被榆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30日被正式批准逮捕。近日,榆树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宋某有期徒刑3年,同时赔偿银行经济损失26097元。(新华网-长春晚报) [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