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管理办法,为相关企业提供无息借款、无偿资助等
本报讯(记者曾海林)昨日,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市经发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科学技术创新与研发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即日起我市科技创新企业能获得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的资助。
据悉,我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的资助方式包括无息借款、无偿资助、贷款担保、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今后,产品具有高成长性,技术具有前瞻性,拥有较大潜在市场或产品能填补国内外空白,能明显改善民众生活质量、环境质量、节能降耗、有利于形成产业链的研究开发项目,都是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支持的重点。
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包括项目费和项目管理费两类。项目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管理费指项目管理部门为开展科技规划、制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