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今起开始将开展大规模检查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崔朝阳、实习生梁振晓,通讯员任宣报道:从今天开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大规模的执法检查。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常委会副主任汤维英、黄伟鸿及检查组成员听取了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 本次执法检查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省人大常委会对此做了周密部署。黄丽满亲自担任检查组组长,汤维英、黄伟鸿任副组长,他们将在下周分率三个小组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惠州、河源等市开展检查。未列入省统一检查的地级市,由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各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崔朝阳、实习生梁振晓、通讯员任宣报道:2005年至今,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机构为172万多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7.27亿元,但拖欠工资问题仍然是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仍居劳资矛盾的首位。今天上午,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时指出,《条例》自去年5月1日实施以来,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副省长谢强华代表省政府汇报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投诉信访大幅减少
据介绍,《条例》施行以来,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说,今年上半年,全省工资支付方面的举报投诉和信访量为5.7万批,15.21万人次,涉及金额3.0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62.5%、41.9%和64.8%。尽管有关工资支付问题的投诉和信访大幅度减少,但企业拖欠、克扣工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方潮贵说,从去年5月1日到今年上半年,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事项中,工资支付方面占到了三成多,仍然超过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以及未成年工和女工保护问题,占据首位。谢强华副省长也透露,2005年以来,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处理的违法案件中,拖欠工资案有3.53万宗,占案件总数的41%。
用人单位变换花样
拖欠工资的状况虽然有所好转,但一些用人单位却变换着花样坑害劳动者,导致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明显增加。方潮贵说,去年下半年,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报酬仲裁案件1.815万宗,与去年上半年相比,上升了70.9%。据介绍,部分用人单位存在计件定额不合理、不足额发放加班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工资、没有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全体劳动者等支付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省总工会在汇报中透露,东莞一私营企业的职工反映,加班费仅1元/小时,职工投诉后,公司将员工800到1400元不等的基本工资降为东莞市的最低工资574元,将原来基本工资超出574元的部分和一切福利待遇都列入加班费。如此“障眼法”在不少企业都有存在。
惩处措施力度不够
谢强华副省长在汇报时说,广东虽然出台了《条例》,但部分条款的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刚性。他举例说,对拖欠工资行为,就没有直接的处罚措施。比如《条例》规定,对于拖欠工资的,只是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者欠薪,逾期不支付的才能责令加付50%以上一倍以下的赔偿金。实际工作中,有的公司就利用这个规定恶意反复拖欠工资,但责令整改后又在限期内支付,执法部门也拿它没办法。广东尽管加大了对欠薪逃匿的追讨力度,但对老板欠薪逃匿后垫付处理的规定,也不够具体,在实际操作中垫付难度越来越大,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日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