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华璐 通讯员 陆丹)3名湖北省十堰市的发廊三陪小姐接客之后,为了一顿“夜宵”,坐上了“贼车”,被“客人”从湖北骗至千里之外的广州,并被迫卖淫。近日,涉案的一名20岁男子因强迫卖淫罪被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
雇车跨省骗3女
被告谢如意年仅20岁,根据他的供述,去年9月,他认识了两个湖北老乡洪某潮及洪某潮的叔叔(均另案处理)并商量骗几个“小姐”到广州卖淫赚钱。10月4日,他们合谋专门请了两个司机开了两辆车来到湖北省十堰市,四处寻找合适的“目标”。10月7日凌晨,这伙人途经一色情发廊时,发现有3名“小姐”倚门卖笑,于是上前搭话。一番勾搭之后,三女爽快地答应跟几位“客人”开房。后又坐上车一同去吃夜宵。
骗至广州强迫卖淫
“怎么那么久还没到?”由于车子开了半天都没到达餐厅,“小姐”廖某心生疑惑。几名男子总是说快到了,可车子却驶向广州方向。当车开到襄樊市,其他“小姐”也发现情况不对,嚷着要回去。谢如意等人改口,称带她们去广州玩。“小姐们”此时想下车,却遭到暴力挟持被扇了几耳光。无奈之下,三女被带到广州白云区棠景街一出租屋内。去年10月8日中午,负责看守的谢如意露出狰狞面目,强迫3名“小姐”出去接客赚钱。三女不从,同样是耳光伺候。“小姐”廖某和程某屈服后跟随本地“鸡头”出去卖淫,所得款项全数被谢如意等人收走。10月10日,“小姐”叶某因身体不适留在出租屋内,趁谢如意睡着后偷得钥匙,向附近的保安求救。警方根据举报将谢如意当场抓获。经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谢如意结伙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多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因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鉴于谢如意系初犯,遂作出如上判决。(夏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