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警察的面,一伙人持刀棍打伤两男子
伤者状告公安局不作为
本报讯 (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商舜 实习生张璇
徐洁)当着民警的面,一伙人手持刀棍砍伤两人。伤者李某认为民警不作为,将江汉公安分局告上法庭,一审被驳回。 昨日,李某称,他已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
法院庭审时查明,1月18日晚11时许,李某和7名男同事在新华下路“扬子江歌城”唱完歌,结账时与歌城蔡老板发生争论,唐家墩街派出所2名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劝解。后来双方发生推搡,又有2名警察来。
突然,近20人手持刀棍径直朝李某及其同事冲过来,李和同事赶紧跑,但他和冷某仍被砍伤。民警当即用警车将两人送往医院救治,其中冷某重伤。事后,蔡老板对警方称,他确实不知道这伙人的来历。
李某说,当时就听到一名警察喊了句:“喂,喂,你们搞么事?”都没有追上来阻止。李某认为,如果在场民警上前阻拦,而不仅仅是口头制止,他和冷某不会被砍得那么惨。而且当时有两辆警车在场,警察现场没有抓住一名凶手,这也说不过去。4月初,他将江汉公安分局告上法院。
江汉分局答辩称,当时事发突然,在场面混乱、行凶人迅速逃离的情况下,民警即时将伤者送医救治,并将此案作刑事案件立案侦办,均属积极地履行了职责。
一审法院认为,公民受到侵犯或遇到危难时,警察是否实施了救助,应根据当时现场的客观情况和民警的处置行为进行判断,江汉分局的做法并无不当,遂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安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