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为何要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价格此时上涨是否合理?昨日,省物价局主持召开听证会,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提出的关于适当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方案进行公开听证。包括消费者、专家学者、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在内的23名正式代表、8名旁听代表应邀出席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对申请方案及申请理由进行了说明。
据他们称,涉及电费涨价的理由主要包括五方面:煤炭价格上涨带动成本上涨、国家出台专项基金政策为三峡水库移民筹措安置资金、为减少空气污染电场烟气脱硫改造提高上网电价、农村中小学用电下调分担成本、促进电力资源节约等。
23名听证代表一一发言,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对申请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和分析。
多数代表认为调价方案有理有据,此次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疏导电价矛盾、促进电力资源节约,实现各类电力用户公平合理负担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部分代表也对调价方案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和建议。他们认为申请者所提出的5条涨价理由是事实,但居民用电属于纯消费行为,不产生任何经济效益,电力企业作为垄断行业调整电价应体现公益性。
有代表提出,上调电价应照顾到城镇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利益,给予适当的补贴。还有的代表建议采用阶梯电价、电价随用电量增多上涨,以促进电力资源节约。
据了解,自2003年至今,我省先后经历了四次电价调整,前三次均未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进行调整。今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06年6月30日起对我省电价进行适当调整。
目前,我省除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外,其它销售电价已经发布执行。这次听证会后,省物价局将在充分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省居民电价调整意见,经省政府同意,报国家发改委审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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