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也隆胸?原是被“盗用”
表演录像被擅自用作隆胸广告,名模状告美容医院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陈骁鹏 通讯员陆丹)曾获得世界模特大赛15佳选手等多项荣誉的名模何婧原来也假体隆胸?名模却称,是美容机构擅自将其表演录像用作隆胸广告。 围绕着真假隆胸广告,近日何婧和广州一家美容机构打起了官司。
24岁的模特何婧曾在众多模特大赛中赢得名次,其美丽形象多次刊载在各类媒体上。2005年下半年,何婧和亲友们发现,她在2003年中国国际时装周获奖作品汇演的表演录像,竟然出现在一家医学整形美容医院在广东省内多家电视台的假体隆胸广告中。何婧说,此事影响了她为某汽车品牌形象代言的合作。
在取得相关证据后,何婧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以书面形式在曾经播放广告的三家电视台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39.9万元。法庭上医院辩称,并未使用何婧肖像做广告,因为这只是一个有关隆胸的采访节目,不属于广告,医院也没有向电视台支付报酬。
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在本案中,介绍注入式丰胸技术、原理的电视节目内,出现介绍医院的包括丰胸在内的服务经营范围的滚动字幕,并附以地址及联系方式,且节目中只对被告医院进行宣传,这些都符合广告的一般形式。因此,法院认定该节目为被告的商业广告,被告的确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法院判决被告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